法律问答

没错。 到今年三月为止,我在老家参加了十五年的社会保险,并且办理了领取失业金的手续,四月份来上海上班,正好一个月,因为各种原因我不想去,所以听人事,说是支付社会保险。 那个在老家的失业金还能领吗

其它
2020-04-24 19:1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交纳失业险,是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失业险领取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一般失业金是一种保险,如果没有失业,是不存在领取失业金问题的,如果失业了,要去当地劳动主管机关登记,有了失业证明就可办理。n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n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n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n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n

  • 1、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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