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结婚证,有个小孩,可以告女方吗?现在的抚养费怎么算?

2018-09-21 15:4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重婚了,不按时间定,只按事实定。
    因此如果双方中一方已经结婚的,该方可能构成重婚。
  •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 您好,首先,您与对方没有领结婚证,不存在婚姻关系,只存在同居关系。其次,作为孩子的亲手父母,双方都具备抚养孩子的义务,这是不可推卸的,如果女方将孩子留给了您,那么她则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金额等问题需要您与其进行协商。
    最后,根据您所述,女方跑了,具体是指什么,是您现在完全不知其所踪,还是她故意避而不见,就现在的情况而言,协商并不是十分现实,可能诉讼离婚是更好的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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