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人欠我三万元钱,那时候打过借条,要了三四年才还了1.五万元,还剩1.五万元一直托着没还,我能去法院起诉他吗?

2020-04-24 21:00: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欠条,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依《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
  • 去法院起诉追讨欠款时,起诉对方需要向法院提供你方和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等个人资料)、起诉书及证据。
  • 起诉要求偿还的可以准备证据,写好起诉状,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如有必要可委托律师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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