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性户籍没有转移到男性离婚是带户口簿吗?

离婚
2020-04-25 02:4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
    首先,如果离婚当事人是农村户口的,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其次,离婚当事人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 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离婚当事人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离婚当事人应持相关材料到迁入落户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因此,离婚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 可以至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你的户籍证明即可,届时你持你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及双方所签订离婚协议书便可至当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女方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程序】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法院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