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想办理结婚登记! 但是我以前结婚是失去了配偶! 我没有死亡户口登记证明书,派出所没有变更。 如何注册注册证书,派出所不变。 我该怎么办?你好,我现在想办理结婚登记! 但是我以前结婚是失去了配偶! 我没有死亡户口登记证明书,派出所不能换,该怎么办?

2020-04-25 02:50:45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关于办理涉外结婚公登记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2、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
    3、结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2)结婚证原件。
  • 朋友:
    你好,打人者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派出所对此应当立案处理。派出所以伤情不重不予受理的说辞是错误的。如果派出所不管,你可以向其上级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
  • 你好,不构成轻伤以上派出所可以不受理,你们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朋友:
    你好,打人者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派出所对此应当立案处理。派出所以伤情不重不予受理的说辞是错误的。如果派出所不管,你可以向其上级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不作为,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
  • 你好,不构成轻伤以上派出所可以不受理,你们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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