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得了尿毒症,工作八年了,透析五年一直工作,现在不能工作了,即使公司不给我补偿,和我商量解决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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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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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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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否非法解除,如果是非法解除才有经济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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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