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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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5 09:42:24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借条格式
    1.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 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 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 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 借条到期不还,属于经济纠纷,不能报警。只能到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现在不是说高于多少是高利贷。一般高于24%以上的可称为高利贷。但是对于高利贷,国家也不是一味反对。2:根据最新规定,年利息24%以内的,也就是坊间所谓的二分利。
    国家法律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你欠别人1000元钱,利息约定24%,那么一年后的本息合计为1240。也就是一年240元利息。如果你不还钱的话,对方可以去法院起诉你。
    法院会给与支持。3:年利息大于24%,小于等于36%的,也就是坊间说的三分利。根据现在规定,这部分为自然债权,也就是国家法律上不保护,但是承认可以有这个债权,如果你作为债务人偿还了这种利息的,然后以相反理由请求法院判决债权人退回这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高利贷的利息是三分利,那么,如果你因为害怕而负担了利息,国家不会支持你请求宣布这部分利息无效或者请求退还利息的。4:年利息超过36%的部分,国家不予承认,不予保护。
  •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三)“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就是说,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被告不接收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不能留置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时间为60日。如果被告还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然后公告送达判决书,公告的时间也为60日。起诉后同时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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