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家朋友公司是投标代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员,现在投标代理公司没有按期退还投标公司的投标保证金,而是被投标公司起诉。 现在朋友担心有关责任不会被他的头脑追究。 他自己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所有财务资金流失的问题都是上司做的,或者是上司安排财务。 现在最担心的是公司老板把责任推给他。

2020-04-25 12:1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工程施工、货物采购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工程勘察设计类: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报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备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
    (六)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
    (七)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降级或撤销资格的处罚;
    (八)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九)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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