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公司不立即全额发工资,员工是不是能够终止合同?必须提早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吗?

2020-04-25 12:34: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赔偿要分以下情况处理: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高或者维持原待遇要求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的根据,而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你好!一般是没有权利拒绝的。
  • 你好,没有权利,你期限届满支人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