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老房子买了别人! 只签了自己写的房屋买卖合同,没有户口! 这样的合同有用吗?

2020-04-25 15:1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房子过户需要的资料
    1.卖方:
    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房子权证》原件、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结婚证、未婚证实(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2.买方:
    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私章(方形章)一个。
    3.办理流程:
    ①、双方签定《房子买卖合同》及《委托书》;
    ②、双方交给购房保证金及定金到公司财务处;
    ③、双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④、将以上所需资料交到公司信息部;
    ⑤、公司开具收件单及收款凭证;
    ⑥、由评价公司出具评价陈述;
    ⑦、公司外联部办理完测绘及手续后,双方到房产管理部门签字;
    ⑧、得到房产管理部门收件收据后,买方将首期款付给卖方;
    ⑨、由约好方交清过户所需的有关费用后,买方付清余下的房款;
    ⑩、买方收取新的房产证;
    ?、双方凭收款凭证到公司财务处领回各自交给的购房保证金及定金。
  • 只要双方自愿签订,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公证并不是必经程序。
  • 买房合同如果产权证上有名字的人没有签字,也没有公正委托书的话,这份合同是不能进交易中心履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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