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二手房东那里租了一个房前,合同期限是五年,只有一年,二手房东要做,跑了,现在大房东给了我全额的房前,但是我租不起了,现在大房东把我的房后门,门装修我花了5万元,我可以赔偿二手房东的损失吗?

2020-04-25 15:5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时,双方签订租房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额根据合同制定的违约金额支付。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5、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 如果有合同相关约定,可以起诉对方违约,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 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况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比如卖方在约定期限内不交房,会导致买方损失,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交房或者退房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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