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在我的身份证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我不能借钱,离婚后我没有我的房子,这不是离婚后的真正婚姻吗?你是一个好房子,我在老房子里写了他的名字,他在我的身份证上写了一个人的身份证,我没有买真实的婚姻。

离婚
2020-04-25 16:0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
    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
    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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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了没有进行复婚登记,你去世以后你丈夫是没有继承权的。你多大就想到死啊,活得不能这样悲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