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弟弟开车撞人,脚肿了,骨头没问题。 现在住院近20天,医生出院了,他没出来,赔偿金3万美元,保险公司也没出来,只说让她治疗,最后让她清算,我们先垫付医疗费4000,怎么办?

2020-04-25 16:10: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的医疗费,全部由公司承担。
    工伤医疗期内,公司必须支付你工资
    工伤如果没有导致残疾等级发生,没有其他赔付
    你现在有异议,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发生2年内,员工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比较难取证了
    建议你先跟单位协商吧,协商不成,再考虑去劳动局。

  • 一、保险公司赔偿的限额。
    双方协商,由车主陪同到保险公司核算赔偿数额,由保险公司在强险范围内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医疗费赔偿额为:1万元,伤亡赔偿限额为1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肇事车辆由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车主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二、保险公司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退休人员不赔偿,但被单位返聘的除外)、
    3、护理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残疾赔偿金、
    7、死亡赔偿金、
    8、被抚养人生活费、
    9、精神损害赔偿费;
  • 报销如下:
    1、养老:退休后每月领取养老金
    2、失业:离职后,每工作满一年可领取1一个月的失业金,最高可领三年。
    3、生育:从怀孕起至小孩儿出生,检查费、住院费等基本全额报销。(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单据)
    4、工伤:鉴定为工伤的,基本全额报销。
    5、医疗:祝愿可报销,有免报销额度。另外,每月按缴费基数的3%存入个人医疗卡。
    6、住房公积金:购房使用,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