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民离婚的,1996年土地被分配,这几年土地承包商承包,但是没有拿到补偿金,希望去村里自己和前夫协商,刚离婚就去村里,希望他们帮助我的全部分配,到现在为止希望自己协商,副书记说看我的离婚协议

离婚
2020-04-25 17:33: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方式
    1、分割经营法。
    2、折价补偿法。
    3、代耕。
    4、轮耕。
    5、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和承包土地被依法占用、征用所获得的补偿费,应由夫妻双方按份额进行分割。
    具体如转包、出租的,则可确定在转包、出租期内,对其流转的收益按时按份分割享受。如果存在入股形式的,则也可以考虑分割股份。婚姻存续期间,如夫妻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的,则该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属夫妻共同共有,应由夫妻共同分配。
    对于非夫妻共同承包经营,而是以一方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的,其安置补助费带有明显的人身附属性,应属承包一方所有,但对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助费,虽为一方所承包,但应考虑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承包土地的共同投入,应酌情给予另一方予以补偿。
  • 可以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