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另一方说不付款,然后她的另一方也做了一笔基金,她让她付给我卡,然后把现金给他,银行转账记录转到我的卡上。现在对方不帮助他的朋友贷到网上,我也属于骗子,朋友说只有银行卡转账和支付记录,如果我能找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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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
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
诉讼时效。
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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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在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1.转账凭证
2.支付利息的凭证
3.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4.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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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如果只有转账的记录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仍然可以进行起诉,但是胜诉的概率会降低很多。
根据我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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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