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是沈阳,老家彭户区:改造搬迁,我家是姐弟俩,房地产证明书是父亲的名字,我因为结婚户口搬迁了,姐姐说户口没有搬迁,姐姐说户口搬迁了,动近说和我没有关系。 是吗?能给我点补偿吗?户口不在一起的话,会影响继承父母家和财产的问题吗?

2020-04-25 21:12:51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继承权源于身份关系,与户口无关。
  • 不影响。
  •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第一顺序有人的,第二顺序不发生继承。其分配原则是:一是男女平等,二是同一顺序,平等分割。 非农业户口赔偿以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孩子一般赔偿至18周岁,超过18周岁的不予赔偿。
  • 继承权源于身份关系,与户口无关。
  • 不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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