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喝酒打人,赌博,我们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为了孩子我坚持了五年,可是他没有什么改变,现在我决定和他离婚,他不同意,夫妻打架我也没有什么证据,赌博我也没我什么证据,可是我确实不想再继续和他生活了,我现在需要怎么做才能让法院支持离婚呢

2018-09-21 19:42: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尽量协商达成协议,必要时可以找家中有威信的长辈、居委会居中调解。

    不能达成协议,夫妻感情又确实破裂没有复合可能的,只能向人们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如果有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纠纷,可以请求法院一并做出判决。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拆迁要看拆迁赔偿政策的规定,你是分不到的

  •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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