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和一个单位租了一个网站已经11年了,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我在这11年里投资了100多万,每年准时付房租,单位现在要我立刻搬家。我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吗?

2020-04-26 06:4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不及时与职工订立合同的后果是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甚至于直接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汽车租赁合同审查时的注意事项:
    一、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商的资质情况。
    汽车租赁商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目前很多汽车租赁商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汽车租赁商的资质情况,否则常常会出现汽车租赁商欺诈消费者的情况。
    二、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
    当然也有很多的汽车租赁商在租赁期间是不限制公里数的,租车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比如车况、租金、车程等进行权衡和比较,选择综合因素比较合理的租车商,并在合同中对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给予约定。
    三、在租赁前务必详细了解车损情况、第三者责任和盗抢等条款细节。
    租赁的汽车正常情况下投保四种基本险,包括交强险、盗抢险、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但有一些租赁商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只投保交强险,出了事故后,租车人很有可能面临承担赔偿的风险。
    四、为避免因租车人原因不能及时还车,导致与租车商发生争议,租车人还应认真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
    五、了解租赁商的承诺,以充分享受各项应得的权利。
    六、签订合同的最后一项内容是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
  • 书面货物运输合同是证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佳证据,也是解决当事人纠纷的直接依据。但是在现实货物运输中,承运人与托运人为了交易简便,往往不签订书面货物运输合同,而由承运人直接向托运人出具货物运单。
    这就容易造成严重隐患:一方面,没有书面货物运输合同就没有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佳证据,在双方发生争议时难以确定各自权利义务。另一方面,虽然实践中货物运单可以作为运输合同,但其效力弱于书面运输合同,而且运单一般被法院认定为承运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从而不利于承运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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