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离婚一年多了,但是对方不让我看孩子们,也不让孩子们看见我。我该怎么办?我不希望他做任何事以免伤害孩子,但他们想这样做,我可以起诉他们,我可以告他们准时见孩子吗?

离婚
2020-04-26 09:33:41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3、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或应交的税款;
    4、遗产应先扣除被继承人用合法有效的遗嘱方式赠给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
    5、遗产应当先扣除依法应给予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或者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较多的人的份额;
    6、遗产应先扣除为胎儿保留的必要的遗产份额;
    7、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
  • 一般在知道对方不让当事人探视孩子后2年内都可以起诉被侵害的探视权权益。
  • 一般情况下在知道对方不让当事人探视孩子后2年内带起诉状到法院的立案庭,都可以起诉被侵害的探视权权益。
  •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婚后财产平分。
  • 一般在知道对方不让当事人探视孩子后2年内都可以起诉被侵害的探视权权益。
  • 一般情况下在知道对方不让当事人探视孩子后2年内带起诉状到法院的立案庭,都可以起诉被侵害的探视权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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