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其他人欠我1万3千日元的300人的债,有借票、汇款记录、聊天记录,律师起诉代理费。

2020-04-26 10: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A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2、按照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则,你需要向债务人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借条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你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之后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4、仅知道A身份证信息还不够,还需要向法院提供准确的住所地,以保证法律文书得以顺利送达。手机如果还能联系上其本人,可以一并提供给法院。
  • 借条打的日期上面按的手印,利息也不给钱也不还,可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应当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和还款日期,现无法联系借款人,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借条上未注明利息属于无息借款,不能主张利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属于无固定期限借款,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人还款。如果无法联系借款人问题最严重,当务之急应当想办法联系债务人催款,如果债务人不能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
    通过法律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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