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对方订婚了。 她也住在我这里,吃喝的是我的钱。 但是,分手后,对方转过脸去,我想回到现在订婚时给的彩礼和金钱。 我可以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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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中的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根据此规定,你完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不返还,则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要证明此款给付的过程和数额。法院会根据情况处理,至少返还二分之一是非常有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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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前的彩礼如果进行了
结婚登记并且已经共同生活就不能要求退还,如果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或者登记之后没有共同生活才可以主张对方返还所有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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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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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