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18年年满50岁,公司2018年下半年合同到期。 社会保险还有两年就是15年了。 因为公司到了退休年龄也不给我买社会保险,所以还和我签了一年的合同,到2020年3月为止。 你怎么索赔最有利?

2020-04-26 14:42: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合同自动终止,承租人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
    当然,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续订租赁合同或者延续租赁期限的,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约定,而超过租赁期限后仍实际使用的,视为双方同意按原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承租人应当按原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时间。
  •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 被单位无故辞退,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87条规定,向你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工作快一年,要求支付二个月经济补偿金,还有补交保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
    你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只要没有写辞职单,就不影响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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