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妻子已经结婚八年了,生了两个女儿,这次因为争吵我失手伤害了她,导致她离婚诉讼,现在有伤害证据,我不想离婚,请问我有什么恢复的余地吗?我同意离婚吗,法庭将被判离婚?

离婚
2020-04-26 15:3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具有弥补损失、抚慰精神、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等三种功能。弥补受害人的损失,是损害赔偿的最基本功能。精神抚慰。则是基于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给配偶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因此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本身兼具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性质,让受害人因精神损害而产生的痛苦、失望、怨恨与不满情绪获得心理上的慰藉。而且通过责令违法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也能够起到制裁和预防作用。
    基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上述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8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该规定为受害当事人损害赔偿提供明确的范围标准,有利于统一司法实践中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并有利于对当事人提供有力的保护。
  • 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就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无法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依据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婚姻现状和离婚原因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情况,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经调解程序后,如婚姻关系确已破裂,法院最终会依法判决的。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 离婚时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一般来说,从孩子的年龄考虑,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决随母方生活,尤其是哺乳期的孩子。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征求其意愿,希望随哪一方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