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的应届生,寻找的企业不接受档案资料(沒有人事部门自主权),但都没有填好公司挂靠的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内容,院校说会把档案资料打到户籍地,我觉得问那样一件事有哪些危害呢?例如转正定级这类的,我取得报到证以后应当去户籍地新生报道?随后如何将我的档案资料迁往我的工作的本地人力资源市场。

2020-04-26 16:1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到证丢了怎么办?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有效期为两年。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 一、档案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证明材料,原则上不能个人携带,如果参加工作了,档案都不能由本人带的,更别说放家里保管了。
    二、《报到证》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回原籍或到就业单位报到的证明,你必须在有效期限内到指定地址报到,才能办理户口落户和档案托管。否则,到时过期了,你必须回学校重开,又不知道档案会不会弄丢,麻烦就大了。
  •   劳动者辞职后,应该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甚至有些公司会直接把档案给劳动者,那么回户籍地人事局存放即可。  如果办理离职后,没有拿到档案,那么咨询公司人事部或者档案存放的人才市场,问清楚转移手续,不然,先回户籍人才市场或者人事局开具调函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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