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他没有结婚证,在老家办过酒席,他拿了36000的彩礼钱,给我买了衣服,照了婚纱照,事前我根本就不同意嫁给他,可是家人以不认我为由,无奈下答应了嫁去他家,嫁去他家后本来想和他慢慢培养感情的,可是在我不情愿和他发生性关系的时候,他强迫我,我就反抗,后来他因为我不随他意,不与他性交,他就对我使用暴力,还说把我打死他有钱埋,第二天我就从他家离家出走了,到现在快两年了,我不想和他生活了,请问该怎么处理,我该退他彩礼钱和买衣服,照婚纱照的钱吗

2018-09-21 23:4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办了酒席没结婚证”分手是否退彩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解决无果,一方可以上诉到当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会以调解方式解决,双方拒绝的话,法院是可以按实际情况判决的。
    希望当事方提供可靠的证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
    (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 如果没有如下情形,无需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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