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28岁,结婚一年十个月,现有一周岁女孩一个,因夫妻感情不合想办理离婚手续,想问一下,如果现在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是不是归我(我坚持要孩子的抚养权)?关于财产方面,结婚之前无房无车无财产,现在也无房,贷款买了辆车(车贷未还清),首付是两人共同拿钱付的,如果离婚我可以要什么?离婚之后每个月应该问男方要多少抚养费(男方每月能挣一万五左右,但是属于个体,不固定也没有证明)?希望律师能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激!

离婚
2018-09-22 01:0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有权向其父母领取合理必要的生活资助,直至其达到法定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生活可以自立。
  •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就子女抚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其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第一款规定子女抚养费负担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所以另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到人民法院去起诉:要求他(她)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