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93年买了农村的房子,户口手续怎么办,现在怎么办,谢谢

2020-04-26 18:1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房屋买卖的出售方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而购买方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

    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又分三种具体情况:一是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二是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第二种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

    2、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
    (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

    总之,农村的房屋买卖必须慎重,对于并非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诉诸法院,法院将可能认定其为无效。
  • 我们国家对于不动产的占有是以登记为合法占有的形式,房屋过户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你对房屋的所有权才收法律的保护。将来你在转让这套房产时,如果房产证不是你的名字,你是不可能转让的,拆迁补偿也是按房产证的登记人赔偿,你是没有的。
    所以必须要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办理手续,您可以起诉法院撤销合同,或者告他们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强制履行合同义务。
    这份协议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房屋的买卖协议,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是说明协议还没有旅行终了,没有发生效力,而且不办理过户手续,将来还会有很多的事情出现,比如房屋产权登记人用该房屋用作抵押等等,由于他有合法的证件,到时候房子被抵押偿还债务的话,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有向他追偿。
  • 农村房屋买卖之后,不少朋友以为万事大吉,不需要再费心办理任何手续。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城市房屋一样,农村房屋也是有房产证的,因此,买卖农村房屋之后,也需要记得办理农村房屋过户。  
    一、农村房屋过户在哪儿办理?  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首先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  
    二、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三、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房屋过户,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由于各地市的规定不同,办理农村房屋过户的,建议您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国土所等房屋管理部门。需要提醒的是,在购买农村房屋后,一定要记得去办理农村房屋过户手续,不要因为一时省事吃了亏。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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