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闹离婚,我们虽然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我们结婚两年了在刚刚结婚时候她妈和她一直希望我们俩能分居自己处理自己的工作,在婚后半年左右怀孕了,但是死胎了。之后检查出她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同时听她家的邻居和一些亲戚说,其实她从小就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根据专家说像她这种病终身携带而且很难怀孕,就算怀孕也有可能加重病情恶化,或者孩子畸形有一些先天病。我想问问像他家这样算不算骗婚,当初的聘礼之类的能不能要回,而且看事情的发展她家找我要钱会不会被批准。还有就是如果不能证明这病是在结婚前得的,聘礼还能要回吗?会不会被批准她家要的钱。或者说我该怎么办?我不可能不要孩子。

2018-09-22 01:3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 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

  •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
    因此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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