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盆友和他人约架我上来拉架,挥了一拳,还没有打进人,之后一直立在周围看见她们打过,我能不容易被判处。打过以后就被警员带去了,留出案底。那时候我都未满十八岁。如今成年人了。如今案子被迁移到人民检察院了,是否会被判处。

暴力伤害
2020-04-26 19:1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群架斗殴致人轻伤,按聚众斗殴罪处罚。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刑事责任 在打架斗殴中,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人身健康达到轻伤以上的,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分别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和过失杀人罪;如果处于私仇、争霸或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纠集多人结伙斗殴,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构成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如果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者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明确规定,其中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第234条的【故意伤害罪】、第235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及第292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刑法》第100条规定:除非你以后继续故意犯罪,公检法依法调查外,任何单位、组织、个人都不能调查18岁以前判刑5年以下的犯罪记录。
    你这种情况如果确实有那些有能耐的单位或组织调查了,你可以起诉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一般如果碰到明事理的,他们会私下与你“和解”,让你撤诉,如果他们没有这样做,你就请个好一点的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