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女性有男性和5个月的孩子,男性在结婚前暴露房地产,生了孩子后,男性不回家,不尊重家庭暴力,不尊重妻子,不照顾孩子,不履行家庭义务,男性多次主张离婚,现在女性同意离婚,男性继续保持婚姻关系。 如果签订婚姻保证书,男性有户籍的话,如何具有法律效力呢

2020-04-26 20:3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均等分割,照顾妇女儿童、照顾无过错方、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出轨证据属于法官酌情考虑的证据。“净身出户”其实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为根据现有法律,没有“净身出户”这一法律后果。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但只是适当倾斜,不会幅度过大,过错方净身出户在判决中是不大可能出现的。

  • 一、订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在农村有许多男女青年在年仅
    十六、七岁时就订婚,有的还不是男女双方自愿订立的婚约,而是其父母或他人包办的。订婚时,男方要向女方赠送大量的订婚礼,不但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而且在婚约期间往往由于一方或双方情况出现变化,当事人为解除婚姻发生许多民事纠纷。那么,订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结婚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就是说,领取了结婚证,才能成为合法夫妻,从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我国婚姻法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   所谓的订婚只是男女双方在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之前先行订立婚约的做法,属于一种民间习惯。订立婚约后的男女双方,如有一方不愿再保持婚约关系,不同意结婚的,只要通知对方即可,既不需要征求对方的意见,也不需要经过任何机关、团体办理解除双方婚约的手续,被通知的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限制对方,强迫对方与其结婚,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所以,男女青年过早地用婚约的方式把婚姻关系固定下来,是没有必要的。
  • 1,保证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只要是出于自愿,双方平等条件下订立的,就是合法有效的
    2,男方写的保证书只要是出于自愿的,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但保证书中不能有限制一方人身自由的条款,否则该条款无效
    3,如果男方违反保证书中的内容,在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按保证书中的条款进行赔偿
    4,可以参考《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