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车撞了,全权负责的警车,但他没有支付赔偿,怎么处理呢?

2020-04-26 21:4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第三者保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 可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叫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建议在此时打电话报警,由交警介入处理。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问话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验,后跟结合整个事故情况及成因对事故进行责任划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