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先生,你好,我被别人伤害的是皱纹骨折,八根肋骨能设置多少级障碍? 谢谢你!

2020-04-26 21:57: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 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 你好!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1)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的话,追诉时效是5年;如果是重伤:一般重伤经过10年、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经过20年的不再追诉,如果还有必要追诉,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即使当事人没有报案,但有其他人报案或是公检法机关侦查得知后已经立案的: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都可以追究。  依据是:  
    (1)《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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