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弟弟上高一,满16 .和同班同学吵架,失手刺伤对方。 伤不严重。 预计住院需要万一,对方需要追加1万5千的补偿。 否则我就上诉了。 如果上诉,法院会怎么判断呢?除了医疗费,我们还要付多少钱?弟弟怎么办? 什么东西?

2020-04-27 06:2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治安处罚。同时打人者还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建议住院治疗!治疗等费用由侵权人承担
  • 如果你有证据是没有赔偿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