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xxx,1963年12月30日出生,1979年参加低级工作,在原湖活动,1988年从事锅炉的司炉,1999年从湖转入也从事司炉,到今年年底已经55岁了,已经有30年的司炉时间了。 我可以在今年年底申请提前退休吗?

2020-04-27 07:39:51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的;或者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提前10年的有: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
    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不定期地提前退休。
  •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 以下是提前退休,办理病退、退职的程序:
    1、带好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2、每年3月1日—4月20日、8月1日—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每年的4月1日—20日、9月1日—20日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3、参加鉴定时带150元鉴定费。
    4、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人护[1985]6号对审批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和注意事项做了如下规定: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高温作业,应当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当符合《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应当符合《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 依据当前政策,在参保缴费满15年的前提下,有如下几种情况可以50周岁退休:
      
    1、职工养老保险的女工人:目前规定其法定退休年龄为50周岁;
      
    2、职工养老保险中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一定期限的女干部:如果女干部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技术方面工作满一定期限,也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即50周岁退休;
      
    3、经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可以在50周岁时申请病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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