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企业六个半月了,一直沒有与我签署劳务派遣合同,如今要解雇我,我能规定经济补偿金吗?

2020-04-27 07:5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 你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劳务派遣合同中,应该写清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工伤待遇及合同解除情形等。
  • 你好,劳务派遣合同签订的年限问题,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最高期限法律没有规定,只有最低不少于2年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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