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签订合同了,但合同书没帮我,做了三个半月,薪水每一次全是托欠延迟,今日去离职,公司领导帮我说,薪水停发,辞不离职没有什么差别,但我还有一个月薪没法,我该怎么处理?

2020-04-27 09:4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派遣劳动者是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而不是用工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工单位同意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下列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务派遣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劳务派遣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劳务派遣单位。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
  • 离职后拖欠工资的,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未果的话,可以搜集证据申请仲裁主张拖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