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交通违法出租车在向阳xx处理窗口处理出租车业务资格证书有法律依据吗?

2020-04-27 11:17: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投保人的车辆是运营车辆但是按照非运营车买的保险,在投保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实际所交的保费远低于应交的保费标准。在实际使用性质不符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是不承担责任的。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一般用于客运或是货运及营运类车辆的驾驶员要求。
    营业性道路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道路运输则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车辆应当办理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也必须 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如果保险合同没有在这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保险条款中所列的对于驾驶人员的限制仅为:“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对于有没有从业资格的没有要求,那么在保险赔偿时,只要手续齐全,不论驾驶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保险公司都应该负责赔偿。
    没有从业资格证与事故的发生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也不能显著增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进而增大保险公司理赔风险,故不能成为保险公司免除其承担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
  • 交通违章事实如何认定?  
    一、现场指认确认违章事实。执勤民警对一些明显的具有形成快、消失快、事后不留痕迹特点的违章,以自己亲眼所见为根据,当场予以确认。如超速、违章超车、逆向行驶等。如果当事人在现场对执勤民警指认的违章事实没有异议,即可认定违章事实成立,并做好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当事人不签名要注明原因;当事人在现场对执勤民警指认的违章事实有异议,执勤民警也应当当场确定违章事实成立,并做好记录。如果事后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交警认定的事实是有效的。  
    二、现场检查确认违章事实。这是执勤民警常用的一种交通违章证据收集方式。执勤民警在现场通过查看、查验车辆并确认违章事实,如超载,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者改装车辆,酒后开车,转向器及灯光装置不合要求等。有的要通过仪器检测认定,有的可以现场查看认定。现场检查的民警根据检查的违章事实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并由当事人核对并签名,当事人无异议,即确认违章事实成立;当事人有异议,执勤交警应当场根据检查结果实事求是予以确认,在事后的审理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应把执勤交警的检查记录作为重要的证据材料,在排除产生错误的可能后予以采信。也有采用由违章驾驶员根据执勤交警现场检查的违章事实填写“违章自述书”代替“现场检查记录”。但如果驾驶员拒绝填写或不能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填写,还是应由执勤民警做交通违章现场检查记录。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对于违章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但当事人对执勤民警的指认违章事实有异议时,通过审查当事人陈述和证人的证词的真实性来确定违章事实。执勤民警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仔细做好询问工作,并制作好目录,认真听取当事人的申辩,如果当事人所述确有根据,应当予以采信,客观公正地予以认定,并由当事人阅后签名,有利于消除执勤执法的主观性、随意性和片面性。对于案情复杂、情节严重,又不属于形成快、消失快、事后不留痕迹的交通违章也可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广泛收集证据。  
    四、检测及鉴定。通过科学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认定违章事实。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应检测驾驶员血液中所含酒精的浓度,制动系统不合要求要通过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等。  
    五、照相及录像。它能直观、有效地获取和证明有关当事人是否违章,如交通指挥电视监控系统对闯红灯、违章停车、违章行驶等行为做记录。只要违章事实被录像,图像清晰可见,没有涂改和重新制作,应当作为认定道路交通违章事实的证据予以采信,当事人就难以争辩,同时可以避免和纠正执勤民警执法过程中的错误,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  认定道路交通违章事实必须以合法有效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为依据,不能以地方政策、规定和内部文件作为认定交通违章事实的依据,适用道路交通法规条文必须具体明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收集交通违章证据,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交通违章处理的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交通警察对交通违章进行处理时,应当选择适用的程序,一种是简易程序,一种是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是特别程序,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一般程序需要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警察处理。  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包括:  
    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的,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
  • 首先,如果驾驶人员遵守交通规则正常行驶,行人违章。那么,从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来看,根据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可知,一方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因此,行人承担全部责任。从赔偿责任角度来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行人过错造成的交通事故,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驾驶人员是无证驾驶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违章行驶,且行人违章。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一方和行人一方共同承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可知,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因此,机动车和行人均要承担责任。

  • 1、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能赔偿的。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