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自北京。他来自湖南。结婚证书在他手里。我们已经分居一年了。我想起诉离婚。我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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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婚姻法》第32条,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起诉离婚,是其中的一个情形,关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没有分居两年,有其他任何一种情形,都可以夫妻一方去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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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结婚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起诉状及分居两年证据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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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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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