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男方犯错,已经办理离婚快一年时间,孩子扶养权在男方,男方育有一个7岁男孩,并且男方有吸毒史,坐过牢,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我扶养,4月初突然回来把孩子接走了,能否要回儿子扶养权,刚刚两岁

离婚
2018-09-22 11:34: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关于孩子不得抚养问题,法院判决的考察点主要在于孩子跟谁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如果孩子一直是女方在抚养的话,除非女方出现特别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无收入来源、有吸毒、赌博等恶性、虐待、对孩子不管不问等,否则,法院不大会判归男方抚养。
    因为,一旦判归男方抚养之后,涉及到执行的问题,即法官总不能强行把孩子带走交给男方吧,如果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的话,法院判归男方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 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的话,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优势争取孩子抚养权,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