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的好律师,我的女儿今年不到14岁,我的女儿几天前在学校里,因为毁了我女儿的名声,我的女儿很好地要求同学好和弱,而同学的声音不好,所以,她打电话给社交青年,社交青年打她的同学,她的同学要求赔偿,给社交青年200元,另外的父母。

2020-04-27 14:3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持刀抢劫刺伤受害人,不单独成立故意伤害罪。,【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如果14周岁以下犯抢劫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超过14周岁未满18周岁需承担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减轻、从轻处罚;
    其次,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犯抢劫罪的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于抢劫的金额,除了数额巨大的,一块钱跟一千块差别不大。
    综上,如果未成年人人持刀抢劫无自首、立功等情节的,一般会判处1-2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 未成年人抢劫赔偿的具体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量刑时“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初次犯罪;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备监护、帮教条件。”未成年罪犯具6种情形或免刑,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37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年龄在14~18周岁期间,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审理规定,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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