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妻子再婚,两人靠一个女人养活。 现在只有一个婆婆,婆婆和两个女儿。 现在的家是丈夫和妻子一起建的,虽然已经十年了但是没有开房产证明书。 妻子再婚后有孩子。 妻子有养婆的义务应该怎样分配家庭? 养女有养奶的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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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
我国法律鼓励儿媳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按《继承法》规定,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婆婆的子女有赡养自己母亲的义务。包括去世的儿子,和其他子女。
对婆婆,媳妇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3】儿子去世了,儿子的财产份额,儿子的母亲有继承的权力。
【4】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5】儿子的承包期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
媳妇和婆婆协商解决承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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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
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
赠与合同。
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
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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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分割是指二人以上对共有房产劈分,或因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所发生的房屋产权劈分。房屋产权分割后,要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才能取得合法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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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