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的对方是全责任,我方只有车辆受损,对方弃车而逃。 如果我为了保护对方的车辆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的话,我可以一起起诉对方的车主和保险公司吗

2020-04-27 15:19: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以后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解除后,可以申请提取车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交通事故车辆保全以后如何处理:  第一,交警部门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必须根据受害人的申请,而不能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可以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肇事双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来确定是否要求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担保,如果肇事车辆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话,则无需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也有责任的话,则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第二,肇事车辆毕竟是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工具,如果对肇事车辆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会影响肇事方的生产经营或生活时,或者肇事方要求取回肇事车辆的,可责令肇事方提供担保,肇事方提供有效担保后,方可对肇事车辆予以放行。
      第三,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应及时与交警部门联系,了解肇事车辆的情况和去向,以及财产保全的情况。对肇事车辆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时办理肇事车辆的移交手续。
      第四,对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要妥善保管,有关收费要合理。目前,交警部门扣留的肇事车辆或违章车辆都停放在社会开办的停车场内,停车费较高。建议对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肇事车辆在其拍卖所得款中,优先支付赔偿款,以最大限度保障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
  • 发生车祸后对于处理结果有异议,例如赔偿不合理、保险不赔等情况,可以采取起诉的维权方式,起诉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起诉状、证据等,涉及金额较大或者严重车祸最好有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 需要律师起草的诉状、身份证、事故认定书、住院的病例和缴费单据、误工及护理费用的证明。
    最好在起诉的同时对对方的车辆进行财产保全,保全需在事故认定书送达5日内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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