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2006年买的房子是我的名字,2010年结婚证书,孩子是2001年出生的,房子该怎么分开呢

2020-04-27 16:2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房子是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有共同归还按揭贷款的行为,你可主张婚后共同不贷的部分及房屋的增值部分。
  • 房子产权登记在谁名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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