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后首付款了一套房屋,我爸爸妈妈姐妹帮了钱,男性爸爸妈妈没掏钱,结婚后相互存了十几万首付款,以的委托人借款的,房本在金融机构压着,上边我们俩人的名字,一直是我还在还贷款,这类状况如何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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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贷款的手续
1、申请
贷款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等待银行审批;
2、提交资料评估
如果银行审批合格,贷款人需要向银行提交房产证的复印件及其它银行所需资料;
然后银行会对贷款人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贷款金额取决于房产评估价格;
3、签订
合同
接下来就需要签订一系列合同了。同时贷款人需要拥有相应的银行账户,如果没有则需要立即开通;
4、办抵押登记
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抵押登记;
5、到帐
最后,银行会将贷款打入你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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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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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这一条,写两人名字离婚时各分一半。
写一人名字归那一人所有。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需要加名或去名都只收工本费。
办房产证的手续相关事宜请咨询当地房产局或房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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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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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