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祸事故,72小时之后看医生,治疗费车险公司索赔吗

2020-04-27 20:04:4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在最大的程度能取得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理赔多少谁肇事方与受害方谁说了都不算,取决于当初肇事方投保的车辆险种及保险金额等。数额方面双方可以一起去保险公司初步计算一下。如果肇事方已与受害方达成了方案,那么建议在以后签订的正式和解协议里,可以加上两条:
    一、由肇事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将全部的保险赔偿款项直接支付到受害方的指定账户上。
    二、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后,肇事方应全力办理(否则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受害方予以全力配合。这样方能最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二、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和程序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 交通事故中的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能否理赔,  
    一、交通事故中的停运损失保险公司能否理赔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也有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二、事故车辆还未修复怎样计算停运损失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 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 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一、交通事故调解后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受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你代保险公司调解,没征得保险公司同意,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损失的,你的权益可能要受到影响的。保险公司肯定赔不到70000元的,因为医疗费中一般有非公费药的,护理费误工费等等还要看当地的什么标准。还有,你占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除去交交强险的10000元保险公司承担60%-70%。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向交警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