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7年8月初进公司的,现在公司无故辞职,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

2020-04-27 20:1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就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甚至辞退,我们可以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您好,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为工作1年赔付1个月,如属违法辞退则双倍赔付,所以您可以大体计算。
  • 违法解除的按照工作年限,一年赔偿2个月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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