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车撞了,我坐着电车走着。 她从旁边拐弯撞上了我。 她带我去医院,左臂也拍了电影。 医生只是软骨挫伤,说没什么大问题的随机,她让我签了手工抄写的责任书! 当时也没有报警! 可是我回家后,左胳膊越来越不舒服了。 我没有她的联系方式只有她的号码,现在该怎么办?

2020-04-27 22:32:28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 汽车,电动车,责任此类事故,汽车方不可能没有责任。
    2、《电摩标准》是有,但各地公安机关并没有执行。如果执行,电摩是机动车,那是上要牌照的。不是使用者不去上,而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为种种原因没有执行这项标准。
    3、汽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应该减速慢行,这是《道路交通法》中的规定。出了交通事故,汽车方肯定是有责任的。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就算是行人或非机动车的全责,汽车方也要赔偿对方不超过10%的损失。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事实不清,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任何一方均可举证对方存在过错。
    1、如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承担责任,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经举证并证实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原则分担责任(过错大的承担主要责任,过错小承担次要责任)
    3、如双方均无法举证对方存在过错的,则依据《民法通则》第4条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一人一半)。
  •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亦有明确规定。
  • 汽车,电动车,责任事故认定是不我们说了算的,只是可以给你建议,最终还是交警判决为准。、
    按照你说的,这个事故应该机动车负事故的只要责任,因为非机动车有超速,不按照规定路线行
    驶。
    还有就是你负事故的全责,因为在十字路口,右侧车辆一个让左侧车辆先行,所以就是你要走全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