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房客拒绝支付我的面租,因为开发商建造了电梯来影响他的生意。我可以请他支付违约费用吗?

2020-04-28 01:34: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 【1】按照合同法的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在合同中对关于构成逾期违约或迟延履行进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可以直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及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 、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 、其他补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
    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
    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那要看购房意向书的性质了,如果其内容对买卖关系的主体、标的、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实质内容都作了明确的约定,那么此意向书就已具备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构成要件,应是一份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旦一方违约,即要承担该意向书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对守约方因信赖利益落空产生的损失应酌情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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