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结婚六年分居四年,有一个女儿,没有共同财产,房子是他父母的名义,但是他还钱,他还钱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起诉离婚后我只有女儿,请问起诉离婚需要多少

离婚
2020-04-28 03:2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办理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离婚诉讼没有财产纠纷的,诉讼受理费不超过300,律师费用等看案件实际情况。
  • 关于离婚诉讼没有财产纠纷的,首先,法院诉讼受理费在不超过300,其次,程序上其他费用另外算,最后,律师费用看实际情况,要看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