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 未婚的孩子,出生前男人承认孩子是他。 怀孕中旬之前他的家人和这位男性一直说孩子不是他。 现在孩子出生半年了,他避开我,不配合父子鉴定,我不能证明这孩子是他,该怎么办?

2020-04-28 04:2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办理时间:在新生儿出生3个月内都可办理。

    2、材料

    (1)双亲家庭

    提供家长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2)单亲家庭
    无法了解孩子父亲(或母亲)的相关信息的,应由孩子母亲(或父亲)或由其监护人写出有关情况说明,并签字和加盖手指纹印。其他材料与双亲家庭相同。
    3、办理程序

    (1)到孩子出生所在的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记录》。

    (2)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 亲子鉴定有什么法律效力?做亲子鉴定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需是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所作出的并且是双方自愿委托的有效。下文为你详细介绍。  
    一、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  
    (一)具有法律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的亲子鉴定结果有效。  夫妻双方私下去做亲子鉴定是允许的,法律承认具有亲子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但如果是单方面鉴定,作为证据提到法庭后很容易被对方提出质疑并推翻。  
    (二)夫妻双方自愿、合格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  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做出正确判断。若当事人坚持拒绝鉴定,可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综合全案的其他证据及案情作出是否具有亲子关系的认定。  
    (三)单方委托民间机构所作的亲子鉴定结论无效。  法院一般认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个人私自到民间机构做鉴定,其亲子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如司法程序确实需要做亲子鉴定,也应到司法机关指定的机构去鉴定。  
    二、申请做亲子鉴定须符合的条件:  
    (一)夫妻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并且提供了足以确信的证据证明的,可以准许亲子鉴定。  
    (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应准许。  
    (三)子女已长大成年,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虽有证据而另一方或子女否认,坚决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不能强制作亲子鉴定。  
    (四)一方无证据猜疑另一方作风不正等而以此要求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的,不得强制作亲子鉴定;另外,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即使做了亲子鉴定也不一定就有权利继承,要看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如果有遗嘱就根据遗嘱。如果遗嘱人明文拒绝赠予就没遗产的继承权。 因此是否有权依法继承遗产并不是看是否做了亲子鉴定,而是看是否符合法律有关继承的相应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